一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🚴♀️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💇🏼。
二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🔛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。
三🧩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📽😂,以及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儀器等,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👨🦼➡️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👋🏿⛹🏽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🕉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照相設備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、用品等🗝。
四、考生入場後,對號入座👈🏻,將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🖖🏿🚴🏿♂️。《準考證》正7️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。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🧑🏽🦲、試卷後🐮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,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。凡漏貼條形碼的,凡漏填(塗)🍂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👸🏻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遇試卷🧑🏽🍳、答題卡🧚🏽👁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、漏印、重印、缺頁等問題🤚🏼,可舉手詢問;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五🟥、開考信號發出後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。
六、考生遲到15分鐘後,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七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🥿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👳🏽♂️,不準交頭接耳📲😵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🔗👧🏽、旁窺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🧋,不準傳抄試題🤤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©️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🤞🏻、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🧑🦯➡️。
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🪶。自命題科目,由考生將試卷🐚、答題卡☝🏿、答題紙(或者答卷)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。
十👨🏽🎤、不遵守考場紀律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🌘、作弊等行為的🧙🏽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🧖🏽♀️👨🏻🎨;涉嫌違法的😼,移送司法機關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